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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5/00005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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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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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泊头市
-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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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泊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重新调整下放乡镇和街道行政处罚事项赋权清单(2024年版)的通知》的解读方案
-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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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03-07
- 主题词:
- 有效性:
《泊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重新调整下放乡镇和街道行政处罚事项赋权清单(2024年版)的通知》的解读方案
一、起草背景
2025年1月21日,省司法厅、沧州市司法局召开紧急会议,依据省委编办关于衔接落实《中央编办关于印发<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155项上级部门收回事项的通知>的函》的精神,起草了《泊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重新调整下放乡镇和街道行政处罚事项赋权清单(2024年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起草过程
为落实好《中央编办关于印发<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155项上级部门收回事项的通知>的函》的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并与市政府分管领导请示汇报沟通,在征求并采纳相关部门意见和建议后,经反复修改完善,形成了本《通知》。
三、主要内容
结合我市实际,从《河北省乡镇和街道行政处罚事项赋权指导清单(2024年版)》选取行政处罚事项下放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根据上级通知精神,对文化旅游领域:“对擅自从事电影摄制、发行、放映活动的行政处罚”、水利领域:“(1)对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行政处罚;(2)对凿井施工等单位承揽未取得取水申请批准文件的取水井工程或者为其建设取水配套设施的行政处罚”不再下放到乡镇(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