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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泊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解读方案

根据《河北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泊头市实际情况起草了《泊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征求了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及市直各部门的意见。

《通知》旨在规范文件管理、维护法治统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本次共清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83件,其中废止15件、宣布失效22件、修改4件、保留42件。解读明确了四类文件处置情形的适用原因及后续执行要求,严禁各部门继续适用已废止、失效文件,确需延续的须重新履行法定制发程序。同时,要求各单位对标清理结果规范政策执行,健全文件动态清理机制、强化源头合法性审核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