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泊头市人民政府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09   来源:

沧州市人民政府:

泊头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把握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行政的决策部署坚持党对全面依法行政的集中统一领导,解放思想、奋发进取,立足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法治的服务保障作用,围绕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泊头目标,持续推进“一规划两方案”实施,为加快建设经济强市、美丽泊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今年以来,我市被省司法厅调整为“基层立法联系点”,为河北省仅有的6个县区之一,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警调对接”工作也被省列为试点任务。

一、2024年法治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以法治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化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改革,方便群众和市场主体办事,保留证明事项145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46项开展“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专项整治和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坚决纠正行政执法中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不廉洁、不作为或乱作为等问题,建立沟通联席机制,在核实违纪行为的情况下,暂扣2名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证件。

2.开展检察护企活动。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维护经济秩序、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发展信心。办理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案件33件,办理民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职务侵占、非国家人员受贿等涉企犯罪5件成立“涉企案件专业办理团队”,设立“亲清护企”办公室,为企业提供精准法律服务;开展“主动问需、专项护企”等活动,工作经验做法被河北日报、河北法治报报道。

3.高效办理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印发《泊头市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办法》,依法公正高效审理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快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共办理涉企行政复议案29件,办结20件,为企业和经营者挽回经济损失52.365万元。

4.强化多元解纷机制。法院深入推进诉前调解程序运行,对涉企简单民事纠纷先行诉前调解,将大部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为涉企矛盾纠纷提供高效、便捷、经济的解决途径。今年以来,做到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为50.80%,法定期限内结案率100%。

(二)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1.健全完善四级监督体系。严格落实《沧州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重点任务分工台账(2023-2025年)》。将建立健全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纳入深改内容,持续抓紧抓实。多次召开编委会,研究行政执法监督机构设置和执法监督人员配备、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完善工作,增设行政执法监督机构1个,行政执法监督人员2人,乡镇(街道)明确15个执法监督机构,30名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相关制度。

2.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以推进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省试点任务为抓手,强化对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在全面调研的基础上,扎实推进试点工作走深走实。对乡镇(街道)行政处罚事项赋权清单实施动态调整,调整下放行政处罚事项17项。

3.加强行政执法管理和指导培训。组织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公共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配发各类培训资料1650本。邀请业务骨干、法律专家开展线下授课,投入3万余元精心打造线上培训课程,全方位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素质,主动邀请纪委监委机关对考核全过程进行监督。市司法局联合市财政局对行政执法机关的罚没许可证进行了年检。

4.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印发《泊头市行政复议基层联系点工作规定》,12个乡镇司法所加挂泊头市行政复议基层联系点牌匾,打通行政复议工作“最后一公里”。截至目前,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55件,其中受理217件,不予受理38件。制定《泊头市落实司法建议工作举措》,开展府院联动,加强沟通协调,细化11项具体举措,明确了16项追责问责情形

5.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16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对5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对1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对88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保留。

(三)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1.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坚持有序放权和有效监督相统一,强化院庭长监管责任,做到放权不放任、监管不脱管。压实压紧各级责任,对质效落后的分管庭室进行靶向约谈。不断健全阅核机制,加强对“四类案件”的监督指导,层层传导压力,持续提高审判质效。

2.狠抓检察队伍管理。在案件管理工作中,流程监控案件30件次,口头通知办案瑕疵18件次,制发流程监控通知书15份,充分发挥保障案件质量的作用。公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62件,开展网上辩护代理预约11件次,做好检务公开和服务律师工作。

3.着力提高办案质量。公安局持续完善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功能接收询问、讯问2170人次,“三个一律”达到100%,“三类视频”归集率达到100%。市司法局对行政处罚案卷进行全面评查,共评查行政处罚案卷362本,召开案卷存在问题评析会,对重点问题进行讲评。

4.整体推进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今年新接受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人员231人,在册417人。加强与监狱系统的沟通协调,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衔接工作,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面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坚持开展“以案示警”活动,预防或减少社区矫正对象脱管失控发生违法犯罪行为。逐一建立个人安置帮教档案,真实了解刑满释放人员的生活、工作、思想动态等基本情况。

(四)着力提升普法依法治理实效

1.统筹推进全民普法。开展各类法治宣传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等活动30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3.8万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1600人次,组织法律明白人培训18场,共培训法律明白人4000人次,新增法律明白人1200人。以“12.4”国家宪法日等节日为契机开展了普法宣传活动,举办禁毒知识讲座3场,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册。

2.深化基层依法治理。市检察院今年以来法治赋能助力乡村振兴,开展农机安全专项监督,督促农业农村局对全市3000余台拖拉机、400余台大型收割机进行调查摸底,查处违规拖拉机,督促上牌办证,推动相关部门建立农机信息共享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3.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印发《“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督查工作方案》,督导执法普法责任落实,提升执法普法质效。开展2024年度法治为民办实事活动,围绕全面践行法治为民宗旨,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4.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电台、电视台、“泊头力量”等宣传阵地的作用,刊发60期法治刊物。组织开展系列主题活动42期,受众达10万余人次;开展“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普法村规民约故事讲述等活动300余次。弘扬雷锋精神,依托全市895支志愿服务队,11.8万名志愿者,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300余次,惠及群众6万余人。

5.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加强律师、公证队伍建设。在全市15个乡镇(街道)设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582个村(社区)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法律顾问服务群,工作站挂牌率100%。市法律援助中心对重点人群提供无偿法律援助服务328人次,其中,共组织办理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件28件。持续推进公证在线服务,常态化为符合政策的群众减免公证费用,为行动不便群众提供上门服务,今年共办结公证案件1380件,线上办理90余件。

(五)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1.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健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工作机制。积极推进警调对接试点工作,现已完成6个派出所的金牌调解室的创建。开展矛盾纠纷排查8次,排查矛盾纠纷1652件,成功调处1623件,调解成功率达98%,万人办案量3.25件,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2290人次,挽回经济损失310万元,防止群体性上访1件。此外,我市邱汉龙被河北省调解协会评为金牌调解员,侯永玲等五人被沧州市司法局评为优秀人民调解员。

2.依法处置涉访案件。坚持“四个精准”,共开展接访下访142次,接访下访群众291批356人次。全市共排查各类矛盾隐患554件,全部建立台账,落实县级领导包联化解。同时,按照“三到位一处理”的原则,要求限期化解,现已化解550

3.全面推进信访工作。坚持预防、受理、办理、监督追责、维护秩序等“五个法治化”。市检察院与人社局、司法局等部门密切协作,共同会签制定了《关于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协作配合的意见》,为保护弱势群体利益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在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存在谋划不全面、全面推动需要加强、亮点打造还有差距等问题。原因是存在等靠思想,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不及时。在系统推动上抓单项工作较多,系统梳理和全面推动力度需要加强。在发掘、打造法治政府建设亮点上思考不够,按部就班开展工作较多。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市委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12次。召开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建设相关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关于依法治国部署要求,传达学习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沧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精神,确保党中央和省委、沧州市委法治建设各项部署在泊头不折不扣落地落实。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制发《中共泊头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泊头市推进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等文件,明确法治泊头建设总体目标和重点工作,扎实推进法治泊头、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充分发挥市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市委常委会定期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多次听取法治建设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点工作、重大问题。围绕深入学习《河北省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持续健全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市委常委会坚持定期会前学法制度,推动各级各部门会前学法、年终述法、任前考法等制度落地见效,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各级领导干部的行动自觉。

政府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决策部署,制定年度学法计划,推动政府系统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坚持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组织集中学习12次,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20余部。及时跟进学习《河北省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在政府系统营造浓厚的学法氛围。依据《泊头市市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暂行办法》《泊头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明确规范性文件制定标准制定市本级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目录。结合我市实际,印发《泊头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意见征求、专家论证、第三方评估、后评估等程序。研究讨论重大决策事项时,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广泛听取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坚决不搞“一言堂”。在充分听取各级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将5项内容列为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制定市本级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事项清单,并对重大决策事项推进情况,适时跟进督导,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合规。在加强合法性审核的基础上,我市围绕“六个一”,创新“双审双把关”机制,不断提升政府行政决策和管理行为的民主化、科学化、法制化水平

四、2025年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做好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谋划。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压紧压实各级责任,确保法治政府工作系统推进、重点突出。

(二)“以点带面”抓好亮点工作发掘打造。结合我市情况,对标上级要求,以改革任务为抓手,“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三)抓工作重点。对标工作要求,围绕年度工作重点任务,系统推进,重点督导,全面强化,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合理推进。

特此报告。

泊头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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