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泊头市汽车消费券发放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5-06-01   来源: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扩大内需、促进消费升级的决策部署,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充分发挥泊头市促消费资金撬动作用,在全市范围内组织汽车消费券发放活动,消费者持消费券可在参与活动的百货零售企业进行消费,直抵现金使用。

二、活动安排

利用汽车税收地方留存部分资金,通过中国农业银行泊头支行“买车惠”平台,对符合购车补贴条件的个人消费者发放消费券,根据消费者上传购车材料并通过审核的先后顺序,先到先得,发完即止。

(一)活动时间

拟定于2025年61630日发放汽车消费券,政府财政安排150万元中国农业银行泊头支行增配不低于1万元,以发放消费券的形式给予补贴。消费券先到先得,额度用完为止,如资金未使用完,可适当延期。

(二)补贴对象

活动期间,在泊头市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个人乘用车的消费者。

(三)参与企业

汽车销售企业:泊头市限上企业中符合条件的车企

核券企业:泊头市限上企业中符合条件的百货零售企业和文化广场内(原新时代数字电影城)非遗产品、特色农副产品商户购物抵扣现金(商户待定)

(四)补贴标准

全款购车、贷款购车、汽车以旧换新购车,通过农行渠道收取首付款或全款渠道均可以参与活动,但恶意提高刷卡金额或提高开票金额行为,不予补贴。本次活动只针对裸车价格汽车装具、保险等衍生服务内容不参与活动。

消费券:根据汽车价税合计金额(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金额),购1辆10万元以下的新车,补贴1000元消费券(5200元);购1辆10(含)20万元的新车,补贴3000元消费券(15200元);购1辆20(含)万元以上的新车,补贴5000元消费券(25200元)。

(五)补贴发放及核销程序

1.活动开始后,用户进入“买车惠”小程序,并上传相关资料,用户在平台随时查询审核结果,平台10个工作日内对资料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的用户在5个工作日发放消费券,消费券先到先得,发完为止。

2.通过消费券小程序后台和税务系统对上传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对发票日期(开票时间需为2025年61630日)、购车商户、购买主体等进行复核。购车人需先行购买车辆并取得购车发票、机动车行驶证后申领补贴申领补贴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1)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身份证信息需与购车人保持一致,即与发票上开具的购车人保持一致。(2)上传购车发票,发票时间需在购车时间(2025年6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内。(3)上传机动车行驶证正页、副页原件。车辆识别代号,要与发票上一致。(4)上传银行交易凭证(首付款/全款农行POS付款成功签购单或农行聚合码付款成功截图),最多可上传5张照片,且需为在对应汽车销售企业的银行交易凭证。

注:购车消费者在申报时填写的手机号码必须与“买车惠”小程序注册的手机号码一致。身份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行驶证姓名均为同一人。

3.审核期间,消费者及时在小程序中查看审核进度,如审核结果为退回修改,则用户需在规定时间修改信息,期间其所占补贴资金不释放,如超期后未修改提交审核,按拒绝处理,不得再参与活动;如审核结果为不通过,系统退回其申请后自动释放相应的补贴金额补充至剩余可申请金额中,其他消费者可继续申请。

4.资料审核通过后,中国农业银行泊头支行“买车惠”平台根据审批通过的补贴金额发放对应的消费券。消费券不可提现、不找零,不可重复使用,不能兑换购物卡,严禁套现。消费券仅限本人在合作商户现场使用,严禁远程下单核销。

5.活动期间,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核券企业购买符合补贴条件的商品,消费券可直抵现金。

6.消费券有效期为20天(含赠券当天),有效期内未在参与活动的销售企业核销,消费券将自动回归活动券池。核券时,消费金额分别大于满减面额100元以上时,可进行核券抵扣。(例如,使用200元消费券,消费金额应不少于300元)

7.单次结账仅可核销一张消费券,购买金额较大的商品时,可使用多张消费券进行多次结账核券。

8.消费券可以与商家促销活动叠加使用。

三、资金清算及数据支持

消费券的投放、运行和维护平台由市发改局聘请中国农业银行泊头支行负责承办搭建,确保派发流程及资金安全、专款专用。活动结束后,市发改局委托三方审计公司出具审计报告,完成商户报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财政局负责安排专项资金,市发改局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负责做好参与活动的企业的汇总、培训、资料收集审核和操作咨询、补贴资金发放等工作,并积极引导企业借助补贴活动开展配套促销活动,最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

(二)加强宣传引导。利用各种信息传播手段,对活动内容进行宣传报道,扩大社会知晓度;参与此次活动的企业要在显著位置张贴活动宣传海报,便于消费者知晓活动内容及流程。

(三)打击违规行为。参加商户须签署承诺书,加盖公章,在门店张贴,接受社会监督;禁止作弊、虚假交易等违规行为,如有购车人通过虚报漏报资料等违规方式套取骗取补贴资金,主办方有权追回资金并要求追究相应责任;活动期间有恶意涨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商户,将被列入不诚信单位名单,取消参与资格;如遇政策咨询等问题,消费者可以联系市发改局或消费券发放平台。


泊头市2025年汽车消费券承办企业名单

序号

类别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1

汽车销售企业

泊头市铭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河北省沧州市泊头市经济开发区迎宾路88号(天隆市政对过)

2

泊头市盛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泊头市105国道老石头会馆路口南行600米路东

3

泊头市运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泊头市开发区正港路与二号路交叉口

4

泊头市运欣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泊头市开发区正港路与二号路交叉口

5

泊头市路迪恒鑫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河北省沧州市泊头市104国道西侧中石化第三加油站北328米

6

核劵企业

泊头市信联商贸有限公司(泊信商厦)

河北省沧州市泊头市解放西路与建设街交叉口北侧泊信商厦

7

泊头市尚峰商贸有限公司

河北省沧州市裕华路三井广场对面

8

泊头石泰商贸有限公司(信和商厦)

河北省沧州市泊头市裕华西路北侧信和商厦

9

信誉楼百货集团有限公司泊头信誉楼商厦

河北省沧州市泊头市解放西路387号

10

泊头市华铭购物中心

河北省沧州市泊头市交河镇华铭购物

11

泊头佳怡副食品经营超市

河北省沧州市泊头市富镇农行对过

12

泊头市中郝供销社有限公司

河北省沧州市泊头市郝村镇中郝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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