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泊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扶贫小额信贷机制助推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泊政办字〔2018〕56号)文件精神,对信用良好、有贷款意愿、有就业创业潜质、有技能素质和一定还款能力的建档立卡脱贫户,支持发展扶贫特色优势产业,增加收入,可提供“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贷、财政贴息、市建风险补偿金”的扶贫小额信贷。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脱贫户承贷的扶贫小额信贷,建档立卡脱贫(监测)人口还清本息后,市财政按照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及贴息流程给予全额贴息。
现将符合相关政策条件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5年11月4日—2025年11月1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监督单位提出意见。
监督单位:
1.泊头乡村振兴局 监督电话:0317-8253799
单位地址:泊头市岔道口街206号 邮 箱:jyj521521@126.com
2.省级监督电话:12317或12345
附件:泊头市小额信贷贴息信息公示表
泊头市乡村振兴局
202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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