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汰沃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启龙):
本委2025年5月11日受理了申请人张文悦与你单位工资争议一案。案件受理后因你单位迁移新址不明及电话无人接听,致使应诉、举证、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等仲裁文书无法通过直接、邮寄送达。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授权委托书(空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空白)仲裁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6年7月8日9时10分在本委仲裁庭(泊头市刘庄北街泊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泊头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202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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