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泊头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促进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致贫对象持续稳定增收奖补的实施方案》(泊农办〔2026〕13号)要求,坚持“多干多补、少干少补、不干不补”原则,通过实施产业奖补,促进全市脱贫户和防止返贫致贫对象(下称防贫对象)采取自主经营、代种代养代管等方式实现增收,促进全市脱贫户和防贫对象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经中共泊头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收入统计基期内(2024年10月1日—2025年9月30日,下同)脱贫户和防贫对象,通过自主生产经营,实现生产经营性纯收入达到8000—15000元(含8000元)的201户,按每户每年399元予以奖补,合计8.0199万元;达到15000—20000元(含15000元)的43户,按每户每年497元予以奖补,合计2.1371万元;20000元(含20000元)以上的42户,按每户每年597元予以奖补,合计2.5074万元;对整户无劳动能力且不能直接参与生产经营的脱贫户和防贫对象,通过市场经营主体、集体经济组织、种养大户、亲属子女等采取代种代养代管经营方式帮助发展产业,实现持续稳定增收。收入统计基期内通过代种代养代管,对户实现生产经营性纯收入8000—15000元(含8000元)的45户,按每户每年399元予以奖补,合计1.7955万元;达到15000—20000元(含15000元)的6户,按每户每年497元予以奖补,合计0.2982万元;达到20000元(含20000元)以上的4户,按每户每年597元予以奖补,合计0.2388万元。产业奖补总计14.9969万元。
经乡镇审核,我市共有符合相关政策条件脱贫户和防贫对象共341户。现将符合相关政策条件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6年8月14日-2026年8月2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监督单位提出意见。
监督单位:
1.泊头市农业农村局 监督电话:0317-8253799
单位地址:泊头市岔道口街206号 电子邮箱:jyj521521@126.com
2.省级监督电话:12317或12345
附件:泊头市2026年产业奖补人员名单公示表
泊头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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