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泊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泊头市工业特色产业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09   来源: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办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泊头市工业特色产业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泊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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泊头市工业特色产业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县域特色产业振兴工作部署及省委书记倪岳峰来沧调研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快推进泊头特色产业集群升级步伐,结合《河北省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培育行动方案》,更好地发挥我市工业特色产业基础和优势,更大力度推进动能转换,加快结构调整、迭代升级,着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奋力抢抓创新驱动、制造强国、数字经济、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雄安新区建设重大机遇,按照省、沧州市关于县域特色产业振兴的决策部署,把握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提升产业发展层次及水平,积极构建质量效益明显、工艺技术先进、区域协调配套、绿色智慧安全的现代产业体系,立足产业基础,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着力打造高水平的县域特色产业集群

二、主要目标

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引导集群内工业企业加速向智能化聚焦,推进生产换线、机器换人,培育一批成长性好、创新能力强、带动作用突出的“领跑者”企业,形成节能环保、生产规范、竞争力强的绿色低碳产业集群,全力推进全市工业做强、产业做优、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2022年,力争打造行业引领企业10家,标杆示范企业40家;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30家;园区外入园企业启动20家,年底至少完成6家,托管园区内企业入园93家,年底全部完成,新增规上企业36家、实施技改项目200项以上;新增“专精特新”企业6家(其中申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军民融合型企业3积极创建“省级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确保在河北省县域跃升计划中保持A类,力争进位;铸造、环保、汽车模具三大特色产业集群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5%以上,税收同比增长10%以上;技改投资同比增长5%以上。到2025年,上市企业达到5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到5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到35家。

三、提升重点和发展方向

围绕铸造、汽车模具、环保设备三大特色产业集群,明确“五大攻坚重点”和“三大发展方向”

(一)明确产业提升重点。

持续发挥“河北省转型升级试点示范县”效应,擦亮“中国绿色铸造名城”名片,不断加大技术改造、科技创新、军民融合示范区创建,加大技术指导和培训力度,引领企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高质量发展。

1.做强龙头,高标准打造10家行业引领企业。实施龙头企业培育计划给予重点研发项目、创新团队、创新平台等方面的组合支持,加快形成一批资源配置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带动作用明显、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行业引领企业和部分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上市企业

2.做精骨干,分层次打造40家标杆企业。对接实施全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梯度培育计划,选择一批在细分行业内基础较好、潜力较大、具有一定行业带动性的企业重点培育,加快推动企业向专业化生产、精益化管理、自主化创新、集约化经营、信息化带动、品牌化运作等方向发展。

3.做大小微,全领域培育58家小升规企业。建立“小升规”企业培育库,对库内企业做好精准服务,积极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合力营造“小升规”的良好氛围,支持企业稳健快速发展,激发小微企业发展动力,壮大规模以上企业经济总量。

4.做优技改,全方位助推产业提档升级。加强技改项目的谋划、储备和建设力度,实施一批创新能力建设、工艺改造提升、产业链条延伸和科研成果转化的重大项目,争取更多的项目进入省“千项技改”项目库,形成项目滚动发展、有序推进的长效机制。

5.做实两化,各环节加快数字化改造升级。一是加速重点行业生产装备数字化、网络化升级改造,推进高精度感知控制、人机智能交互、工业机器人、物联网、智能物流管理等技术在生产中的应用,逐步提升我市工业产业智能化水平。二是以我市省级县域特色产业集群为重点,推动研发设计、客户关系管理、供应链管理和营销服务等系统的横向集成,提升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间资源共享、业务优化和产能高效配置。三是以重点企业为示范,推动企业各业务环节全面数字化,支持企业引进全信息化智能管理系统,构建一体化综合集成系统,提升企业智能决策、精益制造和精准服务能力。

(二)明确产业发展方向。

1.铸造产业:一是龙头企业要聚焦汽车、军工、船舶、海洋工程装备、航空航天、新能源动力装备等关键领域,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技术,着重发展高强度、高韧性、耐腐蚀、高精度、低硬力铸件产品,不断夯实产品优势,去低端、强中端、优高端,使我市铸造产业向高端化发展。二是对接国企、央企、军工、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推进铸造企业参与主机产品协同设计、产品在线制造工艺开发等,争取在铸造协同设计、计算机模拟仿真技术、3D打印、绿色铸造、智能化铸造等方面取得突破,打造1-2家铸造智能化工厂。三是支持企业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开展技术攻关与合作。帮助引导企业建立科技创新平台,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四是鼓励企业全面提升绩效评价级别。强化差异化管控,逐步减少CD级企业占比。五是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力促企业由传统铸造向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方向发展,培育打造一批铸造产业“双万”企业(年产量超万吨、铸件单价超万元),不断提升铸造产业市场竞争力和产品附加值。

2.汽车模具产业:一是引导企业加强与奔驰、理想、特斯拉等知名企业合作,加快新能源专用车轻量化模具研发和市场化进程,不断开拓新能源汽车模具市场份额。二是鼓励产品多元化发展,由单一汽车模具产品向汽车零部件、定制化服务领域拓展。三是倡导不同规模企业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通过金融支持、政策引领,形成骨干企业产品向高端化、定制化方向发展,其他企业做好下游配套的分工协作机制。四是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专业展会,不断扩大“泊头汽车模具”在业内知名度,促进“中国汽车冲压模具生产基地”迈向新的台阶。

3.环保产业:一是以除尘、脱硫脱硝、废气治理等环保治理设施的提档升级作为产业发展方向。鼓励企业引进国际国内前沿治理技术,引导企业向污水治理、餐余垃圾治理和固体废物治理等领域深入,不断拓宽服务领域。二是充分调动企业主体积极性,引导企业通过购买专业服务、引进人才、产学研用融合等手段,加大对新型滤材更新迭代研发力度,引进非标件自动焊接生产线、中箱生产线等智能化生产设备,不断提升产品品质和产品附加值。三是鼓励引领企业争评国家甲级设计资质、达标企业规范办理总承包三级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环保治理应用技术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

四、工作措施

(一)重点培育上市企业。

1.精准培训辅导。开展全覆盖式培训和“点对点”精准辅导,建立辅导备案、发行筹备、申请报审、核准(注册)发行、挂牌上市等阶段划分培育梯队,组织专业团队分阶段分层次提供上市培育辅导,推动优势企业逐步达到上市条件,进入上市辅导阶段。围绕处于不同梯队的企业,提供差异化服务,进一步提高企业对接资本市场的能力,同时完善企业上市“绿色通道”机制,协调各相关单位,优先跟踪办理拟上市企业的检测报告、资格确认等系列手续。

2.发挥中介机构作用。吸引知名中介服务机构来泊设立分支机构,进一步强化政府、中介服务机构和企业之间的交流合作,为企业争取到更多来自证券公司的资源倾斜。

3.锁定培育目标。将符合条件的企业作为重点培育对象,实施梯度培育计划,相关部门实行跟踪服务,对接近上市条件的重点包联,动态管理。计划第一梯队培育5家,重点做好兴达模具上市前期辅导,力争在主板上市;第二梯队培育10家。

4.强化宣传引导。对培育库内企业,特别是符合北交所上市条件企业,组织赴北京、深圳证券交易所观摩,聘请知名专家学者现场辅导授课,同时联系周边优质上市企业,参观学习、对接交流,借智借力,加快企业上市步伐。

(二)坚持科技创新驱动。

以省科技特派团对我市铸造特色产业集群派驻为契机,依托省内高校、科研院所相关产业技术优秀创新团队,组织好铸造企业的技术、管理、知识产权、科技招商等科技对接服务,延伸产业链和创新链,集中攻关一批关键核心技术,促进产业链与创新链协同联动。同时与河北科技大学签订战略协议,充分发挥河北科技大学专业优势,与我市特色工业产业集群发展需求相契合,健全完善多层次的定期与不定期的会商沟通,及时有效地解决传统产业升级、促进新兴产业发展等问题,开拓创新,全力推动战略合作协议落地落实、结出硕果。

1.梯度培育技术创新主体。一是“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领军企业”梯度培育机制,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各类创新优惠政策。二是健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示范企业—小巨人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之路,本着企业自愿的原则,坚持培优企业与培强产业相结合,通过创新驱动、典型带动,分层打造“专精特新”企业群体,分类促进“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壮大。对于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建立市政府领导包联服务制度,实施“一企一策一台账”举措,及时掌握企业发展需求,协调解决企业困难。

2.健全人才提升、引进机制。是通过实训基地,逐步提升现场管理技术人才比例,二是鼓励企业积极引进高端人才,支持人才带科研成果在我市特色集群进行转化,充分发挥企业引才主体作用,从泊头市外引进或自主培养的国家、省、沧州市高层次人才,按规定给予企业优惠政策支持。

3.搭建科技创新平台。托行业龙头企业与高等院校联合共建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产业研究院、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科技创新平台。

4.完善技术转移转化机制。托泊头市技术合同登记站,构建全链条、多要素的线上线下技术交易服务平台,健全技术交易网络,提高技术合同交易的质量和数额。

(三)实现有中生新提存量,无中生有抓增量。既要关注传统产业的新旧动能转换,又要加快军工、新材料、电子等新兴产业的推进,加强招商引资与壮大本地企业相结合,围绕新兴产业加快发展。一是对于不新增土地的特色产业技改项目,抓项目落地开工,按月度报送项目备案、手续办理、新项目开工、项目投资入统进度等情况;对于新增土地的特色产业技改项目,加强前期跟踪,参照“新高地产业示范园全覆盖双竞赛”项目推进方式,同部署、同推进,按周报送项目备案、项目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许可、项目用地报批、项目用地招拍挂、计划开工时间、项目投资入统进度等情况。二是加强专业招商引资队伍建设,充实招商力量,提高招商工作效率,加大走出去招商引资力度,主动出击,聚焦引入更多新兴产业项目,为我市高质量发展蓄积更强大的新动能。

(四)提升技术装备和研发水平。通过政策引导和帮扶指导,筛选一批技术含量高、示范带动强、市场前景好、投资强度大的技改项目,对开展技术改造向装备现代化、产品高端化、工艺智能化、生产绿色化升级,加快突破制约高端装备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核心技术和系统集成技术,申报河北省工业转型升级(技改)“百项示范”项目,争取有效投资的10%补助资金支持企业发展。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每年组织两次研发投入相关培训会,对企业研发经费分段补助申报等进行专题辅导,规范企业研发费用归集,符合奖励条件企业落实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奖励资金。

(五)创新金融产品。一是依托河北工业企业服务平台“金融云”板块,推动“领跑者”企业信用信息共享互认,鼓励金融机构面向“领跑者”企业开发无担保、无抵押信用贷款产品。二是深化《泊头市深化与建行战略合作推进方案》实施,走访重点企业了解发展资金需求情况,分别落实铸造、环保、汽车模具产业个性化授信额度3亿元、2亿元、1.5亿元的支持贷款发放。

(六)搭建供需平台。依托河北工业企业服务平台“产业链供需”板块,定期发布“领跑者”企业产品供需信息。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每年组织特色产业集群头部企业参加上海、北京的铸造展览会、环保设备展览会、汽车模具展览会,对“领跑者”企业先进产品进行重点推介,带动产业链、供应链企业加强协同配套。

(七)加快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应用。加快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应用,帮助中小企业快速转型升级,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逐步引导企业新上数字化生产线来替换淘汰老旧设备,或投入更多的硬件成本,实现生产线各个设备的智能化处理,帮助企业降本、提质、增效,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大智移云”与各产业实现互相促进、融合发展,积极引导企业开展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集成运用,鼓励大中型企业设立在线工业设计中心,深化大中型企业电子商务应用。

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立泊头市特色工业产业提升工程指挥部,由市委书记任政委,市长任指挥长,主管副市长任副指挥长,各乡镇、开发区以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特色工业产业提升工程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科工局,具体负责提升工作。市党政四套班子领导按照分包责任区域做好产业集群包联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抓好重点任务落实。

(二)强化服务意识。各级各部门要以助力抓投资上项目促发展为主线,以跨层级联动、跨部门协同整合推进为基本路径,大力推进营商环境优化走深走实。市发改局、市科工局、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泊头市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电公司等部门要建立跨部门工作专班,确保目标任务落地落实。科技特派团、工商联、各协会积极搭建创新服务平台,采取组织培训、外出学习考察等方式,发挥引领作用。

(三)强化政策扶持。面落实国务院稳住经济大盘一揽子政策措施和省政府1+20”政策措施,用足用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普惠性政策,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市政府列支500万元作为产业集群提升专项资金,用于奖励产业集群提升工程“领跑者”以及工作进度快、成效好的乡镇(街道、开发区)。同时,联合市建行为铸造、环保设备、汽车模具三大特色产业集群申请6.5亿元授信规模,解决融资需求,匹配授信额度。各部门发挥职能优势,积极帮助企业争取研发投入、平台建设、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小升规等上级奖补资金,推进特色工业产业提升工程取得扎实成效。

(四)强化依法提升。各级各部门和企业要依法合力推进产业集群提升工作。企业要强化法律意识,严格遵守国家环保、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坚守环保安全底线,依法提升,依法生产。对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优先纳入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保障煤、电、油、气、运等要素供给和稳定生产;优先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保障其在环保达标条件下“不停产、不限产、少检查、少打扰”,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优先保障。乡镇(街道、开发区)及相关部门在提升过程中,要积极作为,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范自身行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要全面覆盖不留死角,执法有据依法监管,动真碰硬依法行政,确保提升工作顺利推进。

(五)强化督导问责。将特色工业产业提升工作纳入乡镇、开发区年底工作考核,坚持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推进机制,市纪委监委对提升过程中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推进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依纪依规追责问责。提升企业所在村“两委”干部要主动组织企业开展提升工作,对在提升工作中,包庇企业违法排污、违规生产的,从严从重从快查处追责。

政策解读:《泊头市工业特色产业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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