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2022年10月份,沧州市政府办下发了《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沧政办字〔2022〕79号),形成了全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对行政许可事项实行清单管理,进行了规范和公开。按照市政府要求,行政审批局牵头协调相关单位,起草了我市《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按照“五级N同”的要求,对我市行政许可事项进行规范和调整。
二、起草过程
根据市政府要求,我局协调各乡镇(街道)和相关科局,结合我市实际,在《沧州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中涉及我市的事项进行了梳理,形成了《泊头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于10月份,函送38个乡镇(街道)和相关单位征求修改意见。38个单位书面回复,相关修改意见进行了修改。
三、基本内容
《泊头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紧贴我市实际,共六部分内容。主要明确总体要求,明确清单编制和实施规范的任务,并对清单内事项实行精准化管理和规范化运用提出了相关要求。最后提出保障措施,确保文件精神落实到位。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2022年底前,构建形成分级负责、事项统一、权责清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编制并公布县、乡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对清单内事项逐项编制实施规范和监管举措,大幅提升行政许可标准化水平。2023年底前,基本实现同一事项在各地各层级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
第二部分:依法编制事项清单及实施规范。包括明确清单编制责任、统一清单编制要求、落实全省统一的实施规范。
第三部分:全面推动清单精准化管理。对清单内审批事项的管理提出明确要求。包括及时动态调整清单、强化线上线下数据同源、统筹衔接各类专项清单。
第四部分:持续推进清单规范化运用。对清单内行政许可事项的运用提出了明确要求。包括完善公开行政许可办事指南、探索清单多元化运用、严格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严肃清查整治变相许可。
第五部分:加强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包括依托清单明确监管重点、逐项明确监管主体、结合清单完善监管措施、加强审批与监管衔接。
第六部分:强化组织保障。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问责、开展培训宣传。
网站地图 |
主办单位:泊头市人民政府信息中心主办 电话: 0317—8181100
网站标识码:1309810010 备案号:冀ICP备08006011号-1 沧公备13098102000154
推荐使用1440*900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