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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泊头市加强大运河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传承利用工作实施方案》解读方案

发布日期:2023-06-02   来源:

一、起草背景

根据《沧州市加强大运河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传承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以及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大运河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传承利用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强化大运河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多次与市政府分管领导请示汇报沟通,在征求并采纳相关部门意见和建议后,经反复修改完善,形成了本《方案》。

三、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文化为引领,强化大运河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为新时代宣传中国形象、展示中华文明、彰显文化自信做出泊头贡献。

(二)工作原则

坚持规划引领,科学谋划,统筹好保护传承利用关系;坚持古为今用,强化传承,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坚持以文促旅,以旅彰文,打造大运河全域旅游新格局。

(三)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

包括持续推进大运河外观风貌原真性唯一性保护工作、完善重要遗产标识系统、开展重要遗产本体保护修缮及环境整治、建设沧州—泊头集中展示带、配合沧州市制定非遗项目和传承人管理办法、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认定、创建大运河系列文化品牌、谋划精品旅游线路等12项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

(四)组织领导

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协调推进机制作用,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压实工作责任。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统筹推进相关领域工作开展。强化评价监督。强化工作责任与监督检查,健全定期调度和监督检查机制,发现问题及时调度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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