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落实《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河北省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规划》等决策部署,推动大运河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加强泊头市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系统性全方位建设,结合泊头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大运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多次与市政府分管领导请示汇报沟通,在征求并采纳相关部门意见和建议后,经反复修改完善,形成了本《方案》。
三、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大运河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泊头市反馈的意见,着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着力强化重要文化和自然遗产,着力塑造优美的空间形态与沿岸风貌,为加快建设泊头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提供政策保障。
(二)工作原则
坚持文化引领、彰显特色。深入挖掘大运河文化精神内涵和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保护要义。坚持保护优先、强化传承。严格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 坚持积极稳妥、改革创新。积极探索新时代文物和文化资源保护传承利用的新路,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
(三)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等13项
包括实施生态环境提升与修复工程,不断完善大运河文化遗产分级分类名录和档案,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及发掘工作,启动泊头生铁冶铸技艺核心展示馆项目及泊头体育公园及周边设施提升项目,提高运河景观带的亮化、绿化水平,开展泊头清真寺本体展示项目,推进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旅游服务体系建设等13项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
(四)保障措施
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做好重大任务、重大工程、重大措施的组织实施。积极做好项目用地保障工作,充分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开展项目建设,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加强资金保障,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大运河重大任务、重点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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