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泊头市生态环境分局执法大队强化行政处罚工作

为加大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泊头市生态环境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不断强化环境行政处罚工作。
  一是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从严从重打击环境违法行业。 对企业(项目)的环境管理、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及“三废”排放情况进行不定期监察。重点加强对涉水、涉气重点企业的检查频率。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督促企业强化环保意识,自觉加强企业环境管理工作,保证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是提升执法人员素质,提高查案办案水准。通过以案说法、集中学习及自学,强化执法人员素质。通过大队内部交流学习,以老带新,提高执法人员对环保法律法规条文的理解能力、对调查取证的判断能力以及对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运用能力,切实提高办案查案的水平。
  三是以监督性监测数据为依据,加大超标排污处罚力度。对超标排放的,坚决进行查处,同时要求企业限期整改,从源头上杜绝污染事件发生。
  四是及时处理和解决各类环境信访投诉,尽可能避免“非访”问题发生,大力做好信访化解工作,消除群体性事件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