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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5/00005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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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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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泊头市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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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泊头市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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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03-06
-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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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有效
泊头市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泊头市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沧州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事故教训,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结合安全生产整治提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面排查整治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持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排查整治,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制定本方案。
一、方法步骤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自即日开始到2025年全国两会结束,主要采取企业自查自改、属地排查、部门专项执法督导、暗查暗访和专项督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企业自查自改。各企事业单位对照重点行业领域排查整治重点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全面开展自查,对排查的隐患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措施,立即实施整改。一般隐患立行立改,重大事故隐患第一时间向主管部门报告,由主管部门录入全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信息系统。
(二)属地排查。各属地明确检查重点,对本辖区企事业单位全覆盖排查,对重点监管、事故隐患和问题比较突出的企事业单位反复查、重点查。要建立问题隐患排查台账,对各类问题隐患实施闭环管理,对重大事故隐患实施挂牌督办。
(三)部门专项执法督导。1.各有关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在前期工作安排基础上,结合大排查大整治要求,进一步完善执法督导方案,充实执法督导力量,配齐行业专家,深入一线,持续开展执法督导。2.要突出执法督导重点,聚焦高风险领域、重点企事业单位和关键环节,充分运用暗查暗访、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对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全面排查重大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3.要提高监管效能,加强现场监管与线上监测并举,大力推进“互联网 执法”,提高执法检查工作规范性、时效性。4.要强化联合惩戒,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事故多发频发的,列入失信黑名单。要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防止一罚了之、有罪不究,增强执法威慑力。5.要突出2025年元旦、春节、全国两会等重点时段,加大执法督导力度,督促本行业领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四)暗查暗访和专项督导。市安委会组成暗访暗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企事业单位进行暗查暗访(方案见附件1)。市应急管理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市民政局、市教体局、市卫健局、市文广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分别成立专项督导组,对2025年元旦、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二、大排查大整治重点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各类企事业单位,要结合近期省内外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隐患、安全生产形势特点和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全面系统排查整治。
(一)重点排查整治企业
各级各部门要将以下企业纳入重点排查整治对象:
1.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烟花爆竹、交通运输等高危行业企业;
2.商超宾馆等公共聚集场所、医院、高层办公楼、商住楼、车站、图书馆等消防重点单位;
3.近3年来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
4.重大事故隐患零报告或未按期销号的企业;
5.存在屡罚屡犯情形的企业;
6.涉及重大危险源或存在突出问题隐患的企业;
7.今年以来被举报的企业;
8.央企、省属、沧州市属企业,我市所属国有企业;
9.新业态、新风险类型企业。
(二)共性排查整治内容
1.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每季度主持召开不少于1次安全生产例会,组织参与安全生产全面检查、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制等情况;
2.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3.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执行情况;
4.按规定提取、使用安全费用,保障安全投入,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并按要求佩戴使用等情况;
5.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自查自改情况;
6.落实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情况;
7.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
8.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危险岗位严控劳务派遣员工数量等情况;
9.按规定对动火作业、高空作业、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现场管理情况;
10.多个企业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按规定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情况;
11.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依法持证上岗,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12.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宣传渠道,依法保护举报人并落实举报奖励,组织开展举报奖励教育培训情况;
13.制定完善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配备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等情况;
14.省、沧州市领导包县督导检查,省、沧州市安委办专项检查及省、沧州市和我市各部门常态化执法检查等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
(三)重点排查整治内容
1.建筑施工。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建筑施工活动、“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违法分包转包等施工安全管理突出问题;建筑起重机械自检检验、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吊装现场安全管理情况;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高处作业、临时用电和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风险;冬季施工防寒、防冻、防滑、防火、防静电、防煤气中毒等现场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现场作业人员冬季施工安全生产专项培训开展情况;农房修缮、加固、新建等各类房屋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小施工”工程是否全部纳入安全管理范围;“小施工”整治提升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违规分包、未对施工人员开展教育培训、特种作业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作业施工现场管理混乱等方面问题隐患。(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等部门)
2.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学历资质达标,危化企业装置设备带“病”运行,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安全管理,打击非法违法“小化工”等方面问题隐患;企业未组织开展自查或重大事故隐患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未有效运行,存在擅自关闭监测监控、报警设备设施或者篡改破坏数据信息的。(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市应急管理局)
3.工贸。铸造和粉尘涉爆企业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未实现动态清零;建材、轻工等行业的炉窑管道、库(仓)、污水处理等重点部位未开展有限空间风险辨识或辨识不全面、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易燃易爆区域动火、盲板抽堵、高处作业等危险作业的方案审批、现场监护等关键环节安全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在危险化学品装卸、储存、使用和回收等环节落实管控措施不严格,工程项目外包、检维修作业外委、环保设备设施托管等环节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市应急管理局)
4.燃气。液化石油气供应企业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燃气;企业管理、运行维护及抢修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证书;燃气企业入户安检、安全宣传、管网设施巡检、涉气第三方施工管理等制度落实不到位;餐饮企业、养老院、医院、学校等重点场所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餐饮经营单位、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在用餐区域使用或存放气瓶,在地下室、半地下室及密闭空间使用燃气,不按规定安装使用燃气安全装置和不合格“瓶、灶、阀、管”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发改局等部门)
5.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动火作业建筑产权方、承包承租方、统一管理单位、施工单位安全责任落实情况;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动火作业是否落实风险辨识评估、安全操作、现场监护、应急处置等管控措施,并及时告知人员密集场所内及周边可能涉及的所有单位和人员;动火作业小型工程备案、内部审批手续、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作业现场管控、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等突出问题。(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6.消防。重点检查劳动密集型企业、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学校、医疗卫生机构、民政服务机构、“九小场所”等高风险场所涉及安全疏散条件不足、堵塞疏散通道、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规用火用电方面问题隐患;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等突出风险。(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市消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7.交通运输。“两客一危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和重点驾驶人存在“三超一疲劳”等突出问题;严查酒驾醉驾行为;公路桥梁养护不到位,交通安全设施缺失、不适用;桥梁涵洞,事故多发急弯陡坡、长下坡以及易结冰、易起雾路段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
8.特种设备。冬季供暖企业、公众聚集场所(交通站点、商场超市、景区公园游乐场等)、危化企业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出现的新投用设备非法生产、未经监督检验合格;在用设备安全附件或安全装置失效、超期未检、超参数运行、存在问题仍继续使用;气瓶充装单位无证充装、超范围充装、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报废气瓶和翻新改造气瓶等问题隐患。(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市市场监管局)
9.旅游。旅行社组织旅游团旅游期间重大责任安全事故风险管控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旅游包车、观光游船等旅游设施设备“带病运行”、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等突出问题;大型演出活动、A级景区、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等人员密集文化和旅游场所因拥堵、踩踏等原因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等重大隐患。(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市文广旅局等相关部门)
10.农业机械。未依法取得相应驾驶(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拖拉机无牌无证行驶、超速超载、违法载人、使用伪造、变造的登记证书、牌证、检验标志等违法行为;机库、油库的防火安全等问题隐患。(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市农业农村局)
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明确整治重点,确保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到位。
三、保障机制
(一)调度推进机制。市政府每两周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调度会,听取工作汇报,通报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推动各项任务落实。
(二)“双月”研判机制。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每两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分析研判会议,认真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提出具体工作措施并推动落实。
(三)暗查暗访机制。市安委会暗查暗访组对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大排查大整治开展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行业领域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暗查暗访。
(四)通报警示机制。市安委办将视情况印发通报或提示函,对任务推进缓慢、总体工作开展不力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进行通报警示。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推动。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省、沧州市关于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各项工作部署,按照我市的具体安排,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特点,认真梳理分析本辖区、本行业领域重大风险隐患,细化完善排查整治重点。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制定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健全工作机制,推动排查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本行业领域专项执法督导方案,加强组织推动,压实排查整治责任。
(二)强化“打非治违”。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打非”主体责任,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对工厂、作坊、在建工程等重点企业、重点场所进行细致摸排,全面排查无证无照、证照不全等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违规生产,以及违反操作规程等行为,确保不发生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大力宣传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中有效经验做法,曝光排查整治期间发现的突出问题隐患,强化示范带动和警示震慑作用。要进一步健全有奖举报制度,加大宣传力度,拓宽举报渠道,做到查实必奖、应奖尽奖、快奖重奖。要推动企业建立并落实隐患报告奖励机制,实行举报奖励和内部报告并举,鼓励广大群众和一线职工积极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四)加强责任追究。“两办”督查室、市安委办要加大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跟踪督查,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方式方法,督促责任措施落实。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的,对法律法规及制度标准规范不落实、隐患大量存在、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对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责问责。对问题查不出、整改不到位、只检查不执法、应处罚而未处罚的,要倒查责任。
(五)按时统计报送。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于12月31日前分别报送排查整治方案、专项执法督导方案,每周三12:00前报送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汇总表(详见附件2),每月18日前报送工作开展情况。企业自查、属地排查、部门检查、暗查暗访和专项督导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执法相关情况及时录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信息系统,全国两会结束后报工作总结。
附件:1.全市安全生产暗查暗访工作方案
2.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汇总表
附件 1
全市安全生产暗查暗访工作方案
为切实推动全市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按照市领导指示要求,市安委会决定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暗查暗访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2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二、检查方式
以问题为导向,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企事业单位进行暗查暗访。
三、任务分工
暗查暗访工作由3个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分三个片区开展。组长由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副科级干部担任,成员从组长单位抽调2名业务骨干。各暗查暗访组每个乡镇(街道、开发区)至少检查不同行业领域3家企事业单位,每月对包片乡镇(街道、开发区)实现全覆盖检查,到3月底,对包片乡镇(街道、开发区)重点行业领域实现全覆盖检查。
具体包片分组情况见附件。
四、检查重点
围绕建筑施工、燃气、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工商贸、消防、特种设备、文旅、教育、民政、卫健等重点行业领域,聚焦“厂中厂”、“厂中罐”、大型商业综合体、“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等重要场所,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落实情况;
(二)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情况;
(三)安全生产整治提升工作及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整治提升措施落实情况;
(四)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落实情况;
(五)电气焊等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外委施工、检维修、开停车、试生产、户外作业等特殊作业和重点环节以及爆破、吊装、废旧厂房(设施、设备)拆除等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情况;
(六)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修订、培训和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应急物资配备情况,值班值守情况等;
(七)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建立落实情况。
五、结果应用
对暗查暗访中发现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拒不整改或不积极整改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等问题的企事业单位,及时通报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街办处、开发区管委会),督促其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并予以曝光。
六、工作要求
(一)认真谋划,严格检查。各暗查暗访组组长要针对所负责乡镇(街道、开发区)产业特色和工作实际,统筹安排好本组暗查暗访任务,保证督导人员、督导时间和督导质量。各暗查暗访组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基层一线和现场,深挖细查,做到见人、见事、见问题。
(二)全面梳理,及时上报。各暗查暗访组要全面梳理总结暗查暗访情况,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及时反馈各行业监管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街办处、开发区管委会)督促整改,并适时组织“回头看”,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核,确保整改到位。问题隐患整改及复核情况于每月28日前报市安委办。
(三)严肃纪律,加强保障。各暗查暗访组工作人员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严于律己、注意保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坚决避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暗查暗访用车由组长单位保障,严格按照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派车。
(四)高度重视,严格整改。各行业监管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街办处、开发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暗查暗访工作,对暗查暗访组交办的各类问题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迅速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逐一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措施、时限、资金、预案,督促有关企事业单位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
附件:全市安全生产暗查暗访包片分组
附件
全市安全生产暗查暗访包片分组
第一组:
组长单位:市住建局
包片区域:解放街道、洼里王镇、齐桥镇、营子镇、郝村镇辖区。
第二组:
组长单位:市消防救援大队
包片区域:鼓楼街道、河东街道、泊镇、文庙镇、王武镇辖区。
第三组:
组长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包片区域:开发区、寺门村镇、四营镇、交河镇、富镇、西辛店乡辖区。